这里是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利用POS机虚构交易,帮助持卡人“养卡、非法套现
    利用POS机构虚构交易,帮助持卡人提卡,非法现金,宋等人经营建材业务部门涉嫌非法现金近1亿元。自2009年12月16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这是上海警方首次使用POS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
        建材店非法套现
       在松江一开发区,一家分销建材的商店生意兴隆。奇怪的是,商店里没有建筑材料。该商店正在非法兑现信用卡。松江公安局经济调查支队接到匿名报告后,立即进行了调查。
       便衣警察第一次来店里,发现有人拿着一堆文件等着POS机旁,“客户”只需把信用卡和密码交给店铺工作人员,对方很快便能把现金和“消费”单据交给持卡人。3月8日,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警方同时在该店内查获了6台POS机器和100多张信用卡。
        6台POS机器套现近亿元
       为什么信用卡持卡人会选择来宋某经营的非正规公司套现,而不是去银行套现?原来是银行的ATM用信用卡在机器上提取现金,持卡人往往只能取出信用额度约一半的现金,并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和利息。但在宋的建材店套现相当于POS机上刷卡消费 (实际上是虚拟消费)不仅不需要支付利息,还可以获得50天以上的免息期,持卡人只需支付宋的一些手续费。
       自2009年以来,宋开始在一些出版物和互联网上发布广告来吸引客户。在其业务记录中,最多的现金金额达到58万元。在警方缴获的100多张信用卡上,持卡人的姓名、信用卡金额和月还款日期用便利贴写着。这些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大多在1万元以上。据宋和其他人说,他们使用了6张POS机非法套现的总额已超过了8000万元。其中一台POS机器对账结果显示,其刷卡消费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预计涉案金额近亿元。
        涉嫌非法经营的套现罪
       过去,银行只能收回非法商店打击信用卡套现。POS机器和停止交易等软处罚措施。由于非法成本几乎为零,这也使得非法现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然而,自2009年12月16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以来,这一现象预计将得到遏制。
       本解释明确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违反国家规定(POS机器)以虚构交易、虚假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根据解释使用POS以虚构交易的形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构成100万元以上非法经营罪,5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这意味着使用POS机器套现属于灰色地带非法经营和非法非法经营的时代已经结束。目前,宋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