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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减免等部分购房优惠税费政策在今年底极有可能终止
    接近年底,购房相关的优惠税政策是留下来还是改变,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二手住房交易出现了年底冲刺现象,包括北京在内的许多城市的二手住房交易总达到了10年来的最高水平。专家认为,如果住房交易量集中在二手住房上,对刺激实体经济的影响并不明显,那么今年年底很可能终止营业税减免等部分购房优惠税政策。
        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或终止
       自2008年10月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消费的政策措施。在税收政策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0月22日联合发布文件,暂时免征个人销售或购买房屋的印花税;暂时免征个人销售房屋的土地增值税。此外,自2008年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房屋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至1%。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减免政策,鼓励住房消费。
       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131号文件,暂定一年内实施住房转让营业税减免政策。买普通住房5年以上(含5年)免征营业税的期限改为两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的,按转让收入征收营业税,按转让收入减去原价差额征收营业税。额征收营业税。政策执行期暂定至2009年12月31日。
       离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在明年政策走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各地二手房交易最近井喷。以北京为例,截至11月15日,北京二手房市场累计成交量已达到21.552007年二手房转让量不足10万套,前十年最高点。
       对于未来购房政策的趋势,东莞证券分析师吴宇认为,虽然中国经济复苏基础不牢固,但房地产市场已经明显复苏,甚至很快达到过热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明年终止部分购房优惠政策是极有可能的。特别是如果房屋交易量集中在二手住房上,对刺激实体经济的影响并不明显,因此二手住房营业税减免政策很可能在今年年底终止,从两年恢复到五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贸易所税务办公室主任张斌认为,年底政策变化趋势将相对明确,预计政策将逐步温和收紧,从营业税等外部影响较小的政策收紧,慢慢收紧贷款利率折扣等核心刺激政策,最终手段是加息,提高项目最低资本保证金比例等。
        地方政府托市的举措难以持续
       在整个房地产产业链中,地方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特别是2008年10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联合文件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收费减免政策,鼓励住房消费。
       熟悉房地产市场政策变化的人可能还记得,2008年年中,许多地方政府首先发布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市场的计划,采取了许多方法,包括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允许开发商暂停纳税。例如,西安发布通知,从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给予合格买家总房价0.5%到1.5经济补贴%不等。
       一旦中央政策收紧,地方政府的“托市”措施也将面临去留的选择。联合证券分析师鱼晋华认为,在中央政府总的政策基调定下来之后,不排除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缓冲政策变动的影响,保持对房地产消费的适度支撑,延续契税、印花税、增值税等方面的减免措施,但考虑到城市竞争力等综合因素,在房价已经高位运行的态势下,刺激措施的方向还是逐渐退出。尤其是考虑到地方政府的财力紧张,给予直接补贴这样的措施恐难继续实施。